1. |
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第一名至第五名各取一名,全國國中各年級第一名至第五名各取一名。 |
2. |
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各取特優獎十名,全國國中各年級特優獎各取十名。 |
3. |
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優等獎:分數名列各區所有參賽者前 1 / 3,全國國中各年級優等獎:分數名列全國所有參賽者前 1 / 3。 |
4. |
各區大班及國小各年級甲等獎:分數名列各區所有參賽者前 2 / 3,全國國中 各年級甲等獎:分數名列全國所有參賽者前 2 / 3。 |
5. |
進步獎:檢測總成績較去年成績進步者。 ( 幼大、七年級無進步獎,各年級進步第一名頒發獎盃 ) |
6. |
合格者另發給合格證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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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項至第四項同分即同列名額頒獎,第三項得獎人數含第一、二項,第四項得獎人數含第一、二、三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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