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會重大訊息通知
第18屆各年級考題與解答
全國報考人數統計
檢測報告書解讀說明
2019 IMTA MATH CONTEST
 
     
   



 


 



 

每位考生報名費 600 元整。
日期:  107 年 8 月 20 日至 9 月 27 日
報名及繳費方式:  請至全國指定地點報名。( 請依簡章上,列名之報名處 )
日期:  107 年 8 月 20 日至 9 月 27 日
報名及繳費方式:  請上網 www.imta.org.tw
日期:  107 年 8 月 20 日至 9 月 27 日
報名方式:  請詳填報名表並提供半年內之二吋半身照片一張,郵寄
 報名表及匯款收據至中華國際數學教育協會。
 會址:台北市南港區重陽路 200 號 8 樓
    索取報名表→ math@imta.org.tw
繳費方式:  以現金或匯款方式至承辦單位。
 戶名:全方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
 帳戶: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- (銀行代號011)
    南港分行 621-020-0000-5770
【各區報名資訊請洽】
台北區
 報名地點→ 台北市+基隆區
 報名地點→ 新北市
基隆區
新北區
桃園區
 報名地點→ 北桃區
 報名地點→ 南桃區
新竹區
 報名地點→ 新竹區+苗栗區
苗栗區
中投區
 報名地點→ 中投區
彰化區
 報名地點→ 彰化區
雲嘉區
 報名地點→ 雲嘉區
台南區
 報名地點→ 台南區
高屏區
 報名地點→ 高屏區
花東區
 報名地點→ 宜花東區
蘭陽區


 檢測日期: 107 年 11 月 11 日(星期日)

第一場
  ◎考試規則說明  8:40  準時入場  國小四、五、六年級及
 國中七、八、九年級
  ◎考試時間  8:50~10:00
第二場
  ◎考試規則說明間  10:50  準時入場  大班、國小一、二、三年級
  ◎考試時間  11:00~12:00

 ( 考試時間如有異動,一律以准考證上訂定之時間為準 )

北北基     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1 號
台灣大學-共同教學館
桃園區     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 135 號
私立元智大學
竹苗區     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
國立清華大學-南大校區
中投區     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 1727 號
東海大學管理學院
彰化區     彰化縣員林市光明街31號
縣立育英國小
雲嘉區     雲林縣斗六市鎮東路 225 號
縣立斗六國小
台南區     台南市永福路一段 149 號
私立南英商工
高屏區     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 8 號
市立中正高中
蘭陽區     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 60 號
縣立光復國小
花蓮區     花蓮縣花蓮市永安街 100 號
東華大學附小
台東區     台東巿四維路二段 23 號
縣立寶桑國小

1. 四年級以上須畫卡方式作答,請考生自行攜帶2B鉛筆、橡皮擦。
2. 請詳讀准考證上考場規則。
   
1. 本競賽准考證將於 107 年 10 月 26 日前寄出,若資料有誤請於 107 年 10 月 26 日前,敬請傳真至(02)6616-8377修改或請來電協會 (02)6616-7740查詢。

2.

本辦法公布後實施,若遇天災必須延期舉行時,本協會將於檢測前一天於網站、媒體公布。
3. 預定頒獎典禮日期為 107 年 12 月 16 日、107 年 12 月 23 日或 107 年 12 月 30 日( 依檢測報告書上所訂定之日期為準 ) 。
4. 競賽之個人專屬檢測報告書於 107 年 12 月 05 日前寄出。

5.

各年級試題及解答將於 107 年 12 月 07 日公布在協會網站上。
6. 主辦單位對於本活動所有事宜及獎勵辦法保有修改之權利,任何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之變更,則公布於協會網站,不另通知。

1. 全國各年級排名第一名:獎學金 5000 元、獎狀乙只。
2. 全國各年級排名第二名:獎學金 4000 元、獎狀乙只。
3. 全國各年級排名第三名:獎學金 3000 元、獎狀乙只。
4. 全國各年級排名第四至六名:獎學金 2000 元、獎狀乙只。
5. 全國各年級排名第七至十名:獎學金 1000 元、獎狀乙只。
6. 分區大班至國小各年級第一名至第五名各取一名:獎盃乙座、獎狀乙只。
7. 全國國中各年級第一名至第五名各取一名:獎盃乙座、獎狀乙只。
8. 特優獎 ( 各區大班至國小各年級各取十名,全國國中各年級各取十名 ):獎盃乙
座、獎狀乙只。
9. 優等獎 ( 分數名列各區大班至國小前 1 / 3 ,分數名列全國國中各年級前 1 / 3 ):
獎牌乙面、獎狀乙只。
10. 甲等獎 ( 分數名列各區大班至國小前 2 / 3 ,分數名列全國國中各年級前 2 / 3 ) :
獎牌乙面、獎狀乙只。
11. 進步獎 ( 幼兒園大班、國中七年級無進步獎 ) :
 ◎ 檢測總成績較去年成績進步者,『進步獎』獎狀乙只。
 ◎ 各年級進步第一名(成績需較去年進步5分以上者再進行評比)頒發獎盃乙座、獎狀乙只。
12. 勤毅獎:連續六年以上報考者,『勤毅獎』獎狀乙只 。
13. 合格:成績合格者,『合格證書』乙只。
上列所有獎項,皆需成績合格才可參加評比。
第一項至第五項若遇兩位同分,則同列該獎項,而次一獎項不再頒發;若遇三人 同分,則同列該獎項,而次兩獎項不再頒發,以此類推。
第六項至第十項同分即同列名額頒獎,第九項得獎人數含第六、七、八項,第十項得獎人數含第六、七、八、九項 ( 不重複領獎 )。
頒獎典禮後協會將以正式公文行文至各獲獎者就讀學校。
主辦單位對於本活動所有事宜及獎勵辦法保有修改之權利,任何內容及其他詳細注意事項之變更,則公布於協會網站,不另通知。